毕业生面试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21-01-05 |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 浏览次数: 70644 次
为做好我院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提高毕业生的面试成功率。现将毕业生在参加供需洽谈活动、进行双选及面试过程中有关事项提醒广大毕业生注意:
1、拟就业的毕业生应密切关注学院招生就业处公布的就业信息及相关政策。学院的就业信息网站为:http://zjc.njvtc.cn/jy/index.asp。
2、积极参加学院、系、班组织的就业指导活动,应聘前应详细了解国家的就业方针、原则、政策及学院有关就业的规定。
3、通过查看就业信息,充分了解招聘单位的性质、规模、毕业生使用方向、工资福利待遇、发展规模等基本情况。
4、应聘前应准备好以下资料:
①身份证:必备,请提前三个月办好备用。
②未婚证:根据用人单位要求确定,可提前办好备用。
③学历证:未领毕业证之前,可到教务处先办理一个学历证明备用。
④学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由招生就业处统一印制发放到各班。本人填写相关项目后,由辅导员签写评语及所在系、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分别签署意见盖章后复印若干份备用(原件自己注意保存)。
⑤个人简历及自荐材料:本人自己设计整理好后复印若干份备用(原件自己注意保存)。
⑥主要课程及成绩表:由教务处或所在系出具并盖章后,复印若干备用(原件自己注意保存)。
⑦各类证书及个人作品:复印若干份备用(原件自己注意保存)。
⑧照片若干张。
⑨掌握自己的身体状况,如有无乙肝等传染性疾病(可自己先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可保留备用)。
5、毕业生应聘时应带好填写完善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简历及自荐材料、主要课程及成绩表、各类证书及个人作品(均为复印件),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表明自己的就业意向,决定是否向该单位投递个人简历及上述资料。
6、毕业生投出个人简历后,即被认定为选择了该单位,对于被用人单位(通过筛选)录用但拒而不去者,即被认为违约,并且学校将视情节给予延时推荐直至取消派遣资格等不同级别的惩罚。
7、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初步达成意向后,用人单位需要收取或查看有关资料原件的由毕业生自行提供。
8、毕业生在招聘活动中,要尊重招聘人员,注意文明礼貌和自身形象,讲究谈话艺术,掌握面试技巧,注意扬长避短,做到诚实守信。
9、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录用意见后,应及时完善签约手续(即签定三方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并将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返回招生就业处,以便编制就业计划,办理报到证和毕业证。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