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四川赛区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5 |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 浏览次数: 14283 次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
关于组织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
四川赛区比赛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校:
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联合主办的“中国创翼”(2015)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在各地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下取得了圆满成功。2016年,将举办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四川赛区比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通过举办大赛,激发青年创业热情,展示青年创业风采,支持青年创业实践,建立服务青年创业创新的持续机制,促进创业项目与创业资本、创业导师、创业政策有效对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二、大赛主题
共圆中国梦,青春创未来。
三、大赛组织
(一)大赛主办单位: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二)大赛承办单位: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事业发展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三)大赛评审委员会:为确保大赛评选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进行,由大赛组委会特邀国内创投行业领军人士、知名创业企业家、青年创业导师、金融机构及行业著名专家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大赛组委会负责,并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四)四川赛区主办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
(五)四川赛区承办单位:省人才交流中心。
(六)四川赛区组委会:由人社厅、教育厅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四川赛区的组织领导,具体名单见附件1。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四川赛区具体的赛务工作。
各地、各高校可设立组委会,在四川赛区组委会统筹协调指导下,负责做好本地、本校的参赛动员和赛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大赛形式
本次大赛设四个行业赛和一个专项赛。行业赛分为“新能源及环保产业类”、“高端装备制造业类”、“生活性服务业类”以及“综合类”四项;专项赛即农民工创业创新大赛。
五、参赛条件
大赛分团队组和企业组进行比赛。
(一)基本参赛条件
报名参赛团队(企业)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报名参赛人员须年满18周岁但不超过40周岁,可以是境内高校青年学生、青年农民工、社会青年、港澳台青年以及海外留学青年。
(二)团队组参赛条件
1.截至2016年1月15日,尚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或创业计划的团队;2015年7月15日(含)以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参赛者须为参赛团队核心成员或创始人;
4.团队负责人及主要创始人不担任其他企业法人代表;
5.专项赛“农民工创业创新大赛”要求参赛项目创始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或曾有一年以上(含一年)务工经历的农业户口人员;
6.参赛项目非“中国创翼”(2015)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全国总决赛团队组前六名项目。
(三)企业组参赛条件
1.该企业为2013年1月15日(含)以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
2.该企业有股权融资需求,尚未接受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
3.该企业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4.专项赛“农民工创业创新大赛”要求参赛项目创始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或曾有一年以上(含一年)务工经历的农业户口人员;
5.参赛项目非“中国创翼”(2015)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全国总决赛企业组前六名项目。
六、赛制流程
(一)大赛赛制
大赛分为初赛、行业赛和专项赛。
(二)大赛流程
第一阶段:启动与报名
1.启动式暨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6年1月15日
由大赛组委会邀请参与单位领导、投资人代表、合作企业代表、创业者代表以及相关媒体在北京举办大赛启动式暨新闻发布会。各大主流媒体、新媒体、网站、微信、微博等广泛发布大赛启动消息。
2.报名与审核确认 报名时间:2016年01月15日至04月15日;审核确认时间:2016年4月16日至4月30日。
参赛者登陆“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官网与中国国家人才网“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栏目报名,报名时按四大行业或专项赛报名,不得兼报。参赛者可通过扫描大赛微信公众号:青年创翼维码关注大赛微信公众号以了解大赛相关信息。
四川赛区组委会将会同大赛评审委员会依据大赛报名参赛条件,对报名参赛的团队(企业)进行资格审核及网络初选,审核确认结果将在大赛官网、中国国家人才网上公布初赛参赛团队(企业)名单。同时将以短信、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参赛者。
第二阶段:初赛
时间:2016年05月至06月
赛场设在成都,主要通过项目路演方式进行。初赛分团队组和企业组进行,不区分行业或专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地、各高校负责组织本地、本校团队(企业)参加。
初赛期间,将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参赛团队(企业)参加创业培训。
第三阶段:行业全国半决赛和全国总决赛、专项赛全国半决赛
时间:2016年07月至9月
1.行业赛全国半决赛和全国总决赛地点由国家大赛组委会指定,采取现场路演形式,由大赛评审委员会选派来自投资机构的评委、行业专家评委进行评审。每个行业全国半决赛将最终角逐出团队组20个,企业组20个,共计40个名额参加行业全国总决赛;对未晋级总决赛的项目,授予“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银翼”奖。每个行业赛全国总决赛将分别评选出团队组和企业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4名;对其他20个项目,授予“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金翼”奖。
2.农民工创业创新大赛全国半决赛地点由国家大赛组委会指定。比赛采取现场路演形式,由大赛评审委员会选派来自投资机构的评委、创业导师评委、行业知名专家等进行评审。比赛分两段进行,第一阶段分别角逐出团队组20个、企业组20个;第二阶段最终角逐出团队组10个、企业组10个,共计20个项目参加全国总决赛。对未晋级第二阶段比赛的项目,授予“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银翼”奖;对未晋级专项赛全国总决赛的项目,授予“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金翼”奖。
行业赛全国半决赛和全国总决赛、专项赛全国半决赛期间,大赛组委会将会同行业赛组委会、专项赛全国半决赛组委会为参赛的团队(企业)提供路演培训、投融资对接等服务。
第四阶段:“农民工创业创新大赛”全国总决赛
时间:2016年10月全国“双创”活动周期间
“农民工创业创新大赛”全国总决赛在北京市举办。比赛采用现场路演形式。
全国总决赛最终评选出团队组、企业组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2名,三等奖各3名,优胜奖各4名。
全国总决赛结果产生后,大赛组委会将举办颁奖典礼。
七、大赛奖励
(一)入围行业及专项赛全国半决赛项目:大赛组委会将这些项目纳入“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项目库,向大赛基金和创业投资机构优先推荐,并将长期跟踪,提供多种形式的创业支持和服务。人社部门在参赛团队(企业)入驻园区、贴息贷款、培训辅导、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
(二)入围行业及专项赛全国总决赛项目:一、二、三等奖、优胜奖项目可获得大赛设立的奖金(各奖项的奖励额度不同);大赛组委会合作机构为获奖团队(企业)提供优质的创业孵化服务;大赛合作金融机构为符合授信标准的团队(企业)提供贷款授信支持;通过大赛提升团队(企业)知名度,拓宽营销和融资渠道。
(三)入围行业及专项赛全国总决赛四川赛区的获奖团队(企业),四川赛区组委会还将根据其总决赛获奖等级,依次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和1万元创业扶持奖励。
八、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地人社部门、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将其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创”工作决策部署和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重要措施,按照四川赛区组委会的具体安排,成立相应的机构,做好大赛在本地、本校的宣传动员、组织报名和参赛等相关工作。
(二)要加强宣传。各地人社部门、各高校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工作。要将大赛统一制作的宣传资料(海报、微信宣传片等)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大学生创业园、农民工创业园以及高校、街道(乡镇)、社区等处张贴,向青年创业群体定向推送,并积极协调当地电视、网络、平面等各类媒体,对大赛进行广泛宣传,让更多青年了解大赛、参与大赛,共同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
(三)要加强协调。各地人社部门、各高校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凡是符合享受创业扶持政策的,各地要优先给予相应的补贴和奖励。大赛中的相关工作经费,按规定列支。
联系人:王霞 张晴(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
电 话:(028)86139328、86113323
传 真:(028)86134968
邮 箱:scrcpxb2013@163.com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小南街99号
邮 编:610041
附件:“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四川赛区组委会名单;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
2016-1-8
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
四川赛区组委会名单
一、主 任
张光伟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刘晓晨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二、委 员
谭 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处长
黄晓东 省农劳办 主任
曹 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民工工作处处长
索 波 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处处长
叶 华 省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蔡玉波 省高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
曾志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副处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民工作处副处长
张凯钇 省就业局企管处处长
樊学斌 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主任
王海军 省高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科长
王 霞 省人才交流中心培训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