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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警方公布六大招工陷阱 学会这五招帮你求职避坑

发布日期:2024-04-07   |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  浏览次数: 6829 次


来源:中安在线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点点鼠标,日赚数百”“随手转发,月薪过万”,暑期求职高峰期,不法分子也在频频设下“招工陷阱”。虽然绝大多数的骗局手段老套,甚至漏洞百出,却仍会有人上当受骗。总结以往发生的招工类诈骗,合肥警方归纳出招工求职期间需要注意的大陷阱,提醒广大求职者注意防范。

       陷阱一:网上兼职招工

       案例:2019年4月3日,合肥某高校学生小雪报警称:4月1日,其微信接到添加好友信息,对方称可以为其提供兼职工作信息,但必须支付介绍费,按对方要求,以微信转账的方式转给对方2203元后,被对方拉黑。

       警方提醒:网上找工作,不要被诱人的待遇和薪水所迷惑,更不要贸然向对方所提供的银行账号汇钱。

       陷阱二:网络刷单

       案例:某地大学生小张收到信息称,兼职网络刷单每月可收入过万。小张和对方联系,对方表示小张只需按照要求完成网络购买交易,很快就会返还购物的本金和本金金额10%的佣金。小张便按照对方提供的二维码先后转账完成了多笔交易,可对方却始终没有返还本金和佣金,直至对方完全失联,小张才意识到上当被骗。

       警方提醒:“刷信誉”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不法分子以“高回报”“收益快”为诱饵,一开始返还本金并支付佣金,但只是为了诱惑求职者投入更多的钱,当你大额支付后,佣金和本金便被骗子悉数收入囊中。

       陷阱三:岗前贷款培训费

       案例:学计算机的小李先后接到10家“网络科技公司”的面试通知,其中9家以招聘名义收取“培训费”,并当即表示,如果没有钱,可以帮助申请贷款,每个月还几百元就可以。

       警方提醒:诈骗公司以高薪就业为诱饵,向求职人员承诺培训后包就业,但须借贷支付培训费。贷款培训的求职者不仅不会获得工作,还将会背负贷款产生的高额利息。

       陷阱四:付费入职

       案例:小陈去一家公司面试,对方“经理”一直夸赞其条件优越,并表示按照规定,小陈需缴纳1980元的费用,在该公司办理一张会员卡,才能算是该公司的员工。小陈办理后,该公司让其在家等上班消息。当小陈再次找过去时,该公司已经人去楼空。

       警方提醒:皮包公司假装进行招聘,收取报名费、体检费等各种费用,一旦诈骗多人成功,迅速携款逃之夭夭。面试前要认真了解招聘单位的相关情况。对于先让交报名费、培训费的招工,要提高警惕,防止被骗。不要将本人的身份证、居住证、毕业证等有关证件随意交给招工者。

       陷阱五:群发的招工信息

       案例:2019年2月,家住合肥市包河区的费女士收到招工短信,后打电话进行咨询,对方以交纳报名费、服装费、材料费为由多次让费女士转账,诈骗5800元后,对方消失。

       警方提醒:骗子以手机群发招工信息等待受骗者上钩。求职者打电话咨询,往往被要求先交报名费、押金等。

正规的单位发布招聘信息一般不会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对手机接收到的招工短信,一定要提高警惕。

       陷阱六:试用期=“白用期”

       案例:毕业生小韩通过参加招聘会被一家广告公司录用。按照口头约定,工作前3个月为试用期,公司根据他的表现来决定是否正式聘用他。在单位,小韩踏踏实实工作,按时完成任务。3个月下来,小韩本以为自己可以轻松被该公司正式录用。谁料试用期一结束,经理却说他不称职。事后小韩得知,与他同一批进公司的员工,没一个通过试用期的“检验”。而后不久,该公司又新招了一批员工继续“试用”。

       警方提醒:劳动合同是规避试用期陷阱的重要武器。在用人单位要求试用前,一定要先签订劳动合同,看清合同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信息,注意检查薪资、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条件、报酬等内容。

       五招助你求职避坑:

       第一招:选择高信誉度的招聘网站或到正规的人才市场。选择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正规劳务中介单位,千万不要随意相信黑中介、游击招工者。

       第二招:核实招聘企业的真实性。例如从工商局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里进行查询,从而确定该企业是不是一家经过工商注册、信誉度良好的正规企业,同时查询企业的注册联系方式,联系企业确认招聘真实有效后再去应聘。

       第三招:保护好个人证件与财物的安全。在求职过程中,不要随便把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交由中介机构或个人保管,防止被一些不法分子盗用个人身份信息。使用身份证复印件时,身份证复印件要注明身份证的用途,以及“仅可使用一次,再复印无效”等语句。

       第四招:遇到要求缴纳报名费、培训费、体检费等各种名目费用条件的招聘广告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不允许企业在员工入职时要求职员缴纳保证金、培训费、押金等,所以要求缴费的都是骗子,不要随意汇款。

       第五招:保留收据和发票,应聘后签订书面合同。在应聘成功后,一定要与用工方签订书面合同,特别是要写明工资数额、计酬方式、福利待遇、保险交纳、事故赔偿等条款。

街头的招工小广告往往以优厚的待遇和工资报酬诱惑急于找工作的人,但其中不乏有为骗取钱财的黑广告,对这类小广告要慎之又慎。